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当一段美好的婚姻走向了尽头,似乎一切梦幻化为泡影,成为脑海中珍藏的片段,而梦的结晶则是这一段婚姻永远的见证,也会是双方最为牵挂在心的。那么,婚姻到什么程度该离婚呢?当婚姻破裂后,你们知道自己的孩子将何去何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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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离婚后针对孩子抚养问题有个词叫做“抚养权”,那么这个抚养权是怎么规定的呢?离婚孩子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也就说,对于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哪怕是离婚了,当事人双方往往也要尽最大可能力争孩子的抚养权。在介绍如何争取抚养权之前,我们了解下,关于抚养权的认识,会有哪些误区。
一:孩子抚养权之争”失去了抚养权就等于失去了孩子。
上面也说到过,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法律上讲:孩子抚养权只是孩子跟离婚一方一起生活罢了,在法律上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还是父母两人,对于监护人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变化,只是孩子跟随离婚一方在生活上需要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多一些。
二:抚养方式只能是由一方抚养吗?
很多离婚中抚养争议解决方案中,为了简单有效的解决抚养纠纷矛盾,孩子由一方一直抚养至18周岁是有必要的。但是考虑到男女双方理智的处理这种抚养子女的问题,可以约定共同抚养、轮流抚养孩子的约定。但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心愿及是否有利于孩子成长。
这种轮流抚养、共同抚养孩子约定法律不干涉这种行为,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或者有就是一方抚养孩子,但孩子暂时几年内和另一方一起生活也是可以。以上仅仅限于协议离婚或调解离婚。但是如发生纠纷争议,需要法院做出判决,法院一定会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来裁判。
三:最有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因素
大对数人会认为经济条件得好坏是影响孩子成长的最大因素,但是也要考虑到经济收入的稳定性与正规性。还有就是孩子年龄问题,如果是在哺乳期,一般来说优先由母亲抚养,但是也不一定,因为如果孩子不依赖母乳,一直是爷爷奶奶喂养,那抚养权就会归爷爷奶奶。
四、抚养权、抚养费是一成不变的吗?
根据相关法律,离婚时一旦确定了抚养权,如没有特殊情况,要求变更抚养权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所谓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以下几种:一是双方自行协商变更,法律通常不干涉;二是抚养孩子一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行为、严重侵犯孩子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三是由于其他原因,孩子随原抚养人生活确实对孩子成长不利,另一方可主张变更抚养权。
抚养费只是一个时间的约定或判决的结果,如何孩子出现疾病或者明显低于生活支出的部分,是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但如不一起生活的一方的监护人父母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照之前约定的给付的数额也是可以减少抚养费金额。因给付抚养费事父母的法定义务,但不得低于当地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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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如果子女一直随男方生活,法院为了子女的成长,一般不会轻易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结合司法实践,建议男方在起诉前做好如下准备:
(1)让孩子与自己共同居住和生活,并保留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资料等。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子年龄在两周岁以内,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从而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第二、十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十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当然让孩子作这样非此即彼的选择未免有些残酷的。
第三、对于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总结起来就是向法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并出具各项证明(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再者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可以出具一些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
在此,我们可以共同看下真实案例:
王坤前年有了外遇,妻子陈辰发现王坤与第三者的合影后知道了一切,于是便向法院提起离婚。陈辰通过调查取证,获得了王坤与第三者共同居住的小区的物业证明、酒店入住登记记录、航空记录以及王坤给第三者打款的凭证等。面对妻子的离婚要求,王坤没有异议,但是双方对于孩子跟谁的问题存在很大的分歧。
庭审中,陈辰认为王坤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王坤对离婚有过错,缺乏家庭责任感,不适合抚养孩子;何况孩子年仅3周岁,与母亲相处的时间较多。因此陈辰请求法法院判决孩子归自己抚养。同时,陈辰要求王坤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鉴于王坤有给付能力,要求其一次性付清。王坤听到陈辰陈述的诉请,鄙夷地发出了一声冷笑:“你每月就赚那么几千块,凭什么养孩子?”
相反,王坤认为自己是公司老板,每月营收十几万,能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条件,是最合适的人选,希望孩子归自己抚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证据已经证明被告与他人同居,在婚姻中存在过错,缺乏家庭责任感。再考虑到孩子的年龄状况及以前的抚养情况等,判决孩子归原告抚养。对于抚养费,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及对方的给付能力,判决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按月支付至孩子18周岁止。
这就是很典型的一个案例,经济不是决定性因素,恶习照样丧失抚养权。相信看到本文的你,对于抚养权的认识会更加深刻,对于如何争夺到抚养权的方法也深有心得。如有更多疑问可添加缘来老师微信#微信#,一一为您解惑。缘来情感扎根情感行业近十年,让我们除了拥有专门的情感问题研究室外,还携手实力强劲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全新的【原配维情保权】项目,以情感导师+金牌律师模式,全方位为你的婚姻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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