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不仅是母亲的事,更是一个家庭的事,所以也是需要爸爸的陪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2020吉林省生育产假规定 以及2020年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一、2020吉林省生育产假规定
2018年3月30日修改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婚假、产假、陪产假
第四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
(三)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四)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二、2020年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
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算,是广大男职工关心的另一个大问题。现实中,不少劳动者反映由于休了陪产假,自己的收入遭到了减少。
多数地区在本地新版计生条例中明确,陪产假视为出勤,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得降低工资福利待遇。
如,北京明确,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上海规定,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广东明确,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在考勤方面,多地也明确提出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如,护理假长达1个月的河南明确规定,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0天的湖南也明确,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护理假为25天的广西要求,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以上就是2020吉林省生育产假规定以及2020年吉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哦,产假是在职的准妈妈们可以享受的福利,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的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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