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斯德哥尔摩效应究竟缘何而来呢?
让我们将时间回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警方与之僵持长达130个小时之久后,因歹徒放弃才得以打破僵局。然而事发后几个月,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之情。他们对警方采取敌对态度,并拒绝在法庭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示并不痛恨歹徒,因为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反而还照顾他们,这让他们感激不已。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竟然还爱上了其中一劫匪,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件事引起了心理学家的关注,他们想要了解在斯德哥尔摩银行劫案中,劫持者与人质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一宗特例,还是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后来研究发现,这种现象相当普遍,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等等。
当然,斯德哥尔摩效应的发生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有可能遭受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1、人质切实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并坚信劫持者掌握着生杀大权,而自己命悬一线,随时都可能毙命。
2、劫持者定会给人质施以小恩小惠,如在他们生命垂危时,给他们一些水喝等等。这是最关键的条件。
3、严控人质的思想,并阻断一切不利劫持者自身的信息。通常情况是让人质在很长一段时间与外界隔离,只与劫持者在一起。
4、人质感到无路可逃般的绝望。
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质遇上了一个凶狂的匪徒,随时要取他的命时,人质会渐渐把生命权托付给这个凶徒。时间一长,不论是吃一口饭、喝一口水,甚至每一呼吸,人质都会觉得是匪徒对他的宽忍和慈悲。这时,他们便对绑架自己的暴徒在感情上开始发生变化,由最初的恐惧,逐渐围为发自内心的感激,进而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历史上还有诸多类似的经典案例,比如,1974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的千金被美国的“新人民军”绑架,最后自己也穿上了军装,参加抢劫银行,感谢恐怖分子。
目前,斯德哥尔摩效应在刑侦领域被广泛关注。在人质危机的谈判中,该效应起着正反两方面的作用。道德其负面效果表现为:基于人质对劫持者的同情,人质很可能做出一些对抗警方的行为,如向警方提供假情报、阻止警方发动攻坚行为、被救后又主动返回重新沦为人质等。其次,正面效果则表现为:劫持者与人质之间产生了特殊情感,因此不会轻易伤害人质,人质的生命安全暂得以保全。
在谈判中,谈判专家有时会基于斯德哥尔摩效应的正面作用,通过一些技巧来促使该效应的形成,从而有效打击犯罪,保障人质安全。
常用措施有:
一、要求劫持者提供人质的名单。这样做可以迫使匪徒从人质的姓名开始与之沟通,让其意识到,他们所劫持的对象和他们自身一样,都是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个体,而非任由他们摆布的物件,有利于唤起歹徒对人质生命的尊重。
二、要求劫持者释放受伤的或有病的人质。在匪徒对自己生命彻底绝望之前,他多少都会有一丝怜悯之心的。充分利用这一点,诱发劫持者的人性善良面,因势利导,救出人质。
三、极少使用“人质”这种措辞,尽量称呼已知道的一些名字,让匪徒意识不到自己与人质之间是劫持与被劫持的关系,相反可能使他们在潜意识里觉得人质不过是自己身边的一些朋友,这样有助于增进劫持者与人质之间的和善关系,从而使人质的安全得到保证。
四、尽量拖延时间,随着时间的流逝,劫扭亏为盈者与人质有更多的机会相互影响,有助于斯德哥尔摩效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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