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一个问题,女人很喜欢在婚姻里自欺欺人,不愿意承认那个男人早已不爱自己的事实!是啊,你不能理解,那个结婚以来就没让你做过家务,细心周到的好老公怎么会出轨呢?除非男人亲口承认不爱,不然女人宁愿装睡,永远叫不醒。大家好,我是常在心团队的创始人常在心老师,作为一个专业的婚姻咨询师,我见过太多恩爱的夫妻最后反目成仇,强势的一方甚至不念旧情逼迫对方净身出户!我很痛心,爱情应该是美好的,为什么最后变的如此丑陋?你耗尽青春去付出的家庭,真心爱过的人,在感情消逝的时候转眼成空,只剩自己独自悲叹命运的不公,那么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我想给大家讲一个真实案例,因为印象太深刻了。陈静与老公林言结婚七年了,从谈恋爱到结婚,林言对陈静是真好,极尽宠爱。陈静是城市女孩,家庭条件不错,工作也挺好,林言则是出身贫寒的穷小子,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但是为人老实,是个爱笑的阳光男孩。女人是没有爱情的,谁对她好她就跟谁跑了,陈静不顾家人反对毅然嫁给了林言。林言知道这份感情得来不易,对陈静如女儿般包容和疼爱。结婚第二年,他们生了一个儿子,一切都看起来都幸福美满。
陈静的父母看到女婿的表现,也就正式认可了他,毕竟他们也就这么一个女儿。一家人了,也不用那么计较了。陈静父母给他们买了一辆车,买了一套房,都写的他俩的名字。可喜的是,林言的工作在婚后有了很大的起色,已经在公司升到高层了,前途一片光明。
陈静因为生儿子落下了一身病,不得不辞职在家。林言算是个有良心的男人,他没有任何怨言,一心一意照顾这娘俩,甚至比从前更好。他还把妈妈接到城里来,想让他们得到更好的照顾,自己也能抽出时间去忙工作。但是没想到婆婆的到来,家里再无安宁的日子。
陈静的婆婆是个很强势的农村人,她看不惯陈静花钱大手大脚,对待业的陈静也是冷嘲热讽,她总认为儿媳妇好吃懒做,自己的儿子却在外累死累活的拼命挣钱。在教育孩子的方面婆媳也是矛盾重重,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两个人互不相让,水火不容。夹在中间的林言苦不堪言,两边相劝,最后不得不让妈妈回家,岳母过来。日子就这样过到了第七年,林言有天突然跟陈静商量:“要不我们假离婚吧,我妈给我好大压力,天天逼我离婚,我实在扛不住了。”陈静看着林言,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如果一定要有人受委屈,她宁愿是自己。林言承诺陈静只是假离婚,等婆媳关系缓和了,他们就复婚。做了几年全职太太的陈静太过依赖太过信任林言,不知怎么的就答应了,并且连离婚协议里东西都没仔细看,稀里糊涂就签了。
现实远比生活更狗血,签完字林言就借口工作忙搬离了家,一个星期后陈静听到消息:他又结婚了!新婚妻子竟然是自己家对门一个做幼师的小姑娘!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她怒火中烧,跑去质问林言。林言没有一句道歉,也没有一句解释,只说跟陈静在一起太累,不想继续了......
陈静哭着跟我说:“常老师,我什么都没有了,孩子财产他全都算计走了,他怎么能这么狠心呢?以前对我的好都是假的吗?”男人的承诺只能证明发誓那一刻他是真心的,人是会变的,结婚越久你越会发现婚姻的真谛:没有人会对你的一生负责。如果陈静稍微懂一点法,肯定不会落得如此境地!懂得婚姻法的人,会在婚姻相处中更有底气,因为对方的一切行为你都有招数应对,你根本不用担心对方出轨抢走属于你的利益。
这么多年的婚姻咨询,我看过太多傻女人被老公骗的团团转,最后人财两失苦不堪言。那时候我自己就意识到,做个独立睿智的女人多么重要,学点婚姻法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家人。你知道吗?当你在犹豫心软时,对方可能已经在私下咨询律师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怕吗?现实往往比你想的更残酷!
我见了太多男人来找我咨询离婚,开口就是问我怎么让老婆净身出户!可怜他的老婆也许还蒙在鼓里,傻傻的去祈求他回头,殊不知人家早已在谋算一盘大棋!婚姻走不下去是两个人共同的原因,谈不上谁对谁错,缘尽了,强留其实没用。只是,我希望你在面对失去婚姻的巨大痛楚时,不要丢了尊严和属于自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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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的法律条文你可能看的头晕眼花,云里雾里,所以在创作《离婚保》的时候,律师会通过简单直白故事的切入,使那些艰涩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通俗易懂。每个案例都很真实而具有代表性,既能加强你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避免了单一理论带来的枯燥疲乏,你不必再苦苦思索,点击#微信#,回复886,就有机会获得价值899元的《离婚保课程》。按照《离婚保》里面的方法去实践,你会慢慢打破这个僵持局面,成为胜利的一方。
其实很多人在离婚时,本来能够获得有利结果的,却因为存在认识误区,导致结果失利。这些误区要么是源于对法律的一知半解,以偏概全;要么是受到影视剧桥段的毒害,将道德层面的观念,误解成了法律上的根据。因为不懂法,落入各种离婚陷阱里,使得你不能很好的行使和保护自身合法权利,这是一件多么遗憾无奈的事啊!所以,离婚没那么简单,鉴于其涉及的范围广,专业化程度高,才需要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提前做好准备。接下来我将节选《离婚保》课程里的片段,教大家认清离婚的误区,希望大家不要再错下去了!
1、【掌握了出轨证据,我就能要求离婚,并让对方净身出户吗?】
某女士偶然发现自己的老公原来已经出轨2年之久了。她还算是冷静理智,并没有大吵大闹,反而是找了朋友一起去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并申请诉讼离婚。但在这个过程中呢,她发现这并不能成为决定性的证据。因为法官表示有婚外情并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那么,这里提到的同居是个什么概念呢?
法律意义上的同居,并不是说男女双方在一起一周、两周,或者断断续续的住几天就判定同居关系了。而上面案例中的“同居”,是指已婚一方与婚外异性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同居与婚外情是平行的两种概念,不能混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于婚姻关系一方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因此,证明有婚外情并不一定会马上判决离婚。
说到赔偿,还有一个常见的误解就是,很多人都认为,只要出轨了就会被判净身出户,所以拼命的搜集对方出轨的罪证,以期得到高额赔偿,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在法律上,不同的婚外情所能得到的救济和保护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婚外情在经济上能够顺利获得赔偿的很少,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层面的谴责,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与惩罚。只有对于情节严重的,在有力证据下,是可以在离婚时候提出经济上的赔偿。但赔偿数额高低由法官掌握,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赔偿金额普遍不高,可能达不到大众所想的预期。
2、【房子只登记在一方,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房子对于中国人的意义来说,总是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围绕房子的问题就特别多。人们常常会误以为房子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就会判给谁。事实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以哪方名义登记,只要没有无特殊约定,都会作为共同财产来处理。
还有人说,房子当初是两边一起出资购买的,无论写谁名字,都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房子购买的出资与房子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房子属于哪方财产,首先要看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名字是谁,还要看购买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曾经有个年轻漂亮的姑娘来咨询,她老公婚前就很有钱,并且已经买了多处房产了。那么,是不是经过多年夫妻生活以后,就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
这个观点与现有法律相悖。如果是一方的婚前财产,这种情况不论经过多少年的婚姻,都是他/她的个人财产。只要能够证明是婚前取得个人财产,都不会因为婚姻而发生转化,例如婚前的车、婚前的房。那么有人就质疑了,不是说八年生活就能转化吗?抱歉,那已经是过时的法律条款了,根据现在的法律是永远不转化。
3、【一方私下转移财产,法院能查到吗?】
据不完全统计,3/4的婚姻案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现象,还有1/3的案件存在故意伪造债务的情况。常常就是弱势一方总爱寄希望于律师或者法院,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查询到有关对方财产转移的情况。所以就会有一方在离婚前或在离婚诉讼中,私下转移或隐匿共同财产,如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变更房屋登记等;另一方则天真的以为如果对方偷偷转移财产,律师和法院会帮忙查到的,自己不用太担心。
首先,以为转移了财产便万事大吉的一方,实际上很容易留下相关证据,并且可能导致因恶意转移而少分财产的结果。因此转移财产必须权衡、谨慎,即使万不得已要转,手段也应当“高明”些。其次,迷信律师和法院是无所不能的另一方应知道,婚姻案件不同于其他的民商事案件,很多财产信息是在当事人日常生活中才有可能掌握的。律师和法院的调查权是受到法律限制的,并非无限制。所以,重点应该在当事人在日常生活中的留心取证。
4、【孩子已经判给对方了,我还有权利和义务吗?】
孩子既是爸爸的小棉袄,也是妈妈的贴心宝。一旦到了离婚时,双方就会在孩子的问题上争夺不休。所以,在对薄公堂后,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往往夹杂着庆幸和报复的心理,避免孩子与对方的接触,更极力阻拦对方与孩子见面。殊不知这侵犯了未获得抚养孩子一方的探望权,受害方是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而法院也会判决支持。
可也有这种父母,他们误以为判决离婚后,小孩既然已由另一方直接抚养,那么自己就可以没有任何责任义务了,所以拒不付抚养费。实际上,离婚解除的只是大人之间的法定婚姻关系,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天然形成的,无法解除。双方还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监护、抚养、赡养、继承等。所以,不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仍应当承担抚养费。
5、【对方不同意离,我就离不成吗?】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当一方强烈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就是不愿意、不配合的情况下,就离不成了吗?事实上,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已经破裂,即使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6、【是不是分居2年能离婚?】
常听到有个片面的说法是,只要分居两年就可以判离婚了。而这条司法解释规定的原话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可以判决离婚”。乍一看两者好像没什么不同,但仔细一分析,发现这句话成立的前提条件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果是因为工作调动、异地求学等原因引起的分居,即使达到了2年以上,也不能成为离婚的法定条件。
这时就有夫妻误以为只有分居2年后才能离婚,所以虽然感情破裂了,但依然忍耐到2年后才起诉离婚,其实是不必要的。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另外,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对确定是否分居以及分居时间长短的要求很严格。即使符合了法官的要求,法官还要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定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分居两年以上并不必然判离。
7、【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分割,我是不是就没办法了?】
周女士在跟前夫协议离婚后,才发现原来前夫在婚内私下获赠了一笔大额财产,是属于婚内财产的。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这里需要注意,主张隐瞒未分割财产权利有个“2年内”的时效性。
8、【我损失的青春,就要得到赔偿,法院能给判吗?】
女人的青春如夏花一般短暂金贵,故而出现了一种所谓的“青春损失费”。举个例子,小洁在跟男友谈恋爱时,就签订了青春损失费协议,说俩人如果没有结成婚,则男方需要赔偿一笔青春损失费作为赔偿。但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理,在普遍已婚女性的意识里,离婚时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青春损失赔偿。翻看我国《婚姻法》,离婚损害赔偿只有在家庭暴力、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判决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9.我怎么才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呢?
10.全职太太是不是很难平分夫妻共同财产?
11.离婚了,我也要替对方一同偿还债务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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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在犹豫什么呢?别的事情也许可以容后再说,但离婚就是一个重生的过程。就像黄金抢救时间只有短短4分钟一样,一旦你决定离婚了,时间即是救命保本的先机。这个错过了,你将失去所有的财产、孩子的抚养权、甚至还要背上莫名的债务……希望你能最后在不幸的离婚大战中,获得那个最幸运的结果。更希望顺利离婚后的你,激动得睡不着,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轻抚着睡在身边的孩子,你会庆幸早早选择了无需更多犹豫,做出你最重要的决定吧,为你的离婚保卫打响重要的第一枪,学习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离婚咨询,找常在心团队,让我们为你的婚姻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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