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辩论的主题是爱与被爱谁更幸福。爱是一种责任,一种付出,不求任何回报,即使知道没有结果也不悔,这才是爱的真谛啊。人的幸福来自于需求的满足,马斯洛告诉我们人的需求有两个层次,第一个是较低的层次,即生活环境的改善带来的满足感;第二个层次,是人自我价值实现带来的满足感。我方承认爱与被爱都是幸福的,但是爱较之于被爱会更幸福。我方将从以下几点论证。
第一,爱是主动积极的,是一个不断给予的过程,我们因为给予而快乐。爱的幸福是主体主动付出爱之后带来的满足,这种幸福是主动形成的。如果刻意追求被爱还容易导致虚荣和失落,与幸福南辕北辙。弗罗姆说,付出比获得带来更多幸福,不是因为付出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付出表现了向善的人性。只有主动去爱,主动给予,这样的幸福才是踏实可行,你才会稳稳地体味爱的幸福。
第二,爱不是简简单单的喜欢,它是一种对人格的历练及升华。被爱固然很好,可是你终将难以羽翼丰满,而是自我陶醉,当施爱者不复存在,你的世界将会一切片黑暗。被爱往往滋生对爱的奢求以及对失去爱的恐惧。只有去爱,才会知道爱的幸福所在。思念爱人是一种美丽的孤独,一种幸福的忧伤,一种甜蜜的惆怅,一种温馨的痛苦,那种欣喜若狂的幸福,也只有自己去爱才能体会,你生命中第一次因为爱而感到满足时,你就读懂了幸福。一个成熟的人只有会爱别人才会真正的幸福。
第三,爱是广泛的,且为社会所倡导。我们钟爱生活伴侣,疼爱亲人朋友,关爱鳏寡孤独,热爱国家民族,全方位的爱,让我们感受到了更广泛、更丰富的幸福。这种幸福不被取代,不会消逝,更为永恒美好。倘若人人都追求被爱,人人都想着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发社会的冲突和矛盾。但如果我们倡导爱更幸福,每个人都懂得去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那么更有利于和谐的社会秩序建立,从而得到更为长久的幸福。
我们更应该强调爱的真谛。让幸福在奉献中得到升华,从而使自己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所以我方坚定认为爱比被爱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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