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如果有人因为感情纠纷想要向警察寻求帮助的话,我们应该怎么做呢?对于情感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要如何正确的处理情感纠纷呢?这些问题的答案其实很容易就能够了解的。
一、首先,报警人应当详细描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对方是无理取闹还是蓄意伤害)、经过、结果(有没有报警人报警或他人报警)以及双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等。
报警应简明扼要,尽可能详细。报警人在讲述的时候,应先介绍自己与对方是否结婚,是否有婚外情等情况,然后将自己了解的情况简要陈述给在场的公安民警及有关人员。如果双方均不承认存在婚外情,则双方都要讲清楚。只有承认存在婚外情并愿意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化解矛盾,才能予以调解。如双方都不愿意调解则必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双方分开进行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理。只有当双方都同意调解与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才可以提请人民调解不成的调解活动。如果调解失败,则需依法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二、其次,报警人应向民警说明自己或者他人的基本情况,并陈述自己或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有无受胁迫和诱骗等行为(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等);
如对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并说明其与之发生的关系;对方当事人有无外遇和其他非法同居行为,如有以上情况的发生,应在询问后及时向民警说明;如对方未满18周岁但符合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不在现场,应在现场等候处理。报警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也可以选择报警人住所地派出所受理。公安机关接到求助后需要出警的,必须立即出警(不属于紧急警情例外)。当无法联系到对方当事人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接警人将有关情况通知他们到派出所进行谈话或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对方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情况;必要时应立即要求对方进行辨认。此外还要说明一下,公安机关对于报警的人员需要核实身份的可以向其本人询问了解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询问后将有关调查情况通知其上级或指定人员;对不需核实身份或者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由报警人本人询问后将有关调查情况和处理原则告知对方当事人;此外还要注意提供对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相关人员在公安机关所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便公安机关与该人或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及协助办案。
三、向民警说明报警方式、经过、方式后果及理由;
报警后,公安机关的民警会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告知报警人不予受理的理由。报警人未按照要求办理或者不正确办理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后不履行职责而给公安机关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具体情形:(1)使用非法方法拦截或者强行进入道路等交通工具造成车辆损坏、车辆事故及其他严重损失等。(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住宅安宁等。(3)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抢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等。
四、最后,可以向民警要求帮助,比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现场拍照、视频录像等;
当然,如果因为情感纠纷,导致无法进行公安机关的处理,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处理。而作为公民来说想要解决这样的情况的话,首先要找到双方协商解决情感纠纷的办法。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判决。如果感情纠纷导致双方无法继续居住或者是居住环境被破坏或者是影响到了正常生活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当事人是因为不想要继续居住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请求和申请,而如果是因为其他的一些问题需要去解决的话,那么也要经过人民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后才可以去离婚的。这些方面其实是能够帮助人们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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