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是指行为人通过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暴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它不仅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而且也影响到了家庭关系的和睦和社会的稳定。那么,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什么是家暴?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虐待罪"或者"遗弃罪"(具体如下):
(一)共同故意实施下列行为的;
1.用拳头打砸家用器具、日常生活用品、衣服或其他生活资料的;
2.强迫对方做不愿意做的事的;
3.强迫对方与其保持性关系或者肛交(经受害人同意除外)、口交(非意愿性行为)以及其他类似行为的。
4.其他恶劣的手段。
二、"虐待罪"、"遗弃罪"与未成年人犯罪的关系?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虐待罪",还是 "遗弃罪",都是针对成年人的,并不包含未成年的情况。因此,不能将这两类罪名套用到未成年身上,否则就很容易出现误伤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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