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近日,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2年5月,李某与妻子张某登记结婚。2013年初,两人购买了一套房产,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2014年底,李某向张某提出离婚,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2015年初,张某提起诉讼要求与李某某分割共同财产,包括涉案房产、车辆等。2016年1月19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涉案房产归女方所有;车辆归男方所有;其余夫妻共同财产由男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女方20万元整。
2016年8月26日,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妻返还上述全部财产。经查,2016年至2018年间,李某某陆续从该房处搬出。
2019年6月底,该房屋因存在安全隐患被鉴定为D级危房,无法继续居住使用。2019年9月初,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涉案房屋予以腾退。
2020年4月21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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