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战争属于一种特殊的家暴行为,因为战争会导致家庭的破裂,那么夫妻之间打仗算家暴吗?实际上,如果夫妻双方都是一方家暴,那么都会构成家暴。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较长,那么就不属于家暴。不过,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着暴力行为,那么也是有可能构成家暴的。
1、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虐待和性虐待。
身体虐待指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身体或者精神虐待等手段进行实施的暴力行为。性虐待指以不正当性交行为实施的暴力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暴力行为可能是家庭暴力的最初表现形式。从理论上讲,家庭暴力行为不仅包括身体虐待或性虐待,还包括精神虐待。如果当事人曾经因暴力而离婚或有其他家庭成员实施暴力,但因当事人在离婚时已主动履行了离婚义务而未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认为其对被家暴方有感情,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但因被家暴方对离婚表示异议仍提出离婚申请时,也应认定为对离婚负有法定责任后再次实施家庭暴力行为。如果受害人请求法院对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并被法院采纳的话,即使精神损害赔偿结果不是因家暴行为造成的,受害人仍可提出财产继承或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而要求法院判决对其进行相应赔偿。
2、家暴必须要有一定的时间条件,比如在时间上必须是非常长的时间。
如果从一开始就被认定为家暴,那么就不会有任何法律后果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实施了家暴,那么就会构成家暴的情形,因为这会直接导致离婚后生活无法继续。但是,如果婚姻中出现家暴行为的话,那么夫妻中一方或者双方因为共同生活受到影响而想要离婚也是可以的。因此,夫妻双方要避免采用家暴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3、家暴不会以虐待来进行认定,如果你对丈夫实施了殴打或者侮辱等行为的话,那么是存在家暴嫌疑的。
如果是以殴打或者是侮辱等方式来进行认定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此外,当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家庭暴力时,一定要及时报警并及时寻求法律庇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加害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享有子女抚养权。但是,无过错方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子女的除外。
4、家暴的行为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家暴行为。
一般的家庭暴力都是一方用拳头、拳脚等暴力行为来达到一定的目的。只有当一方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对象,那么才会构成真正的家暴行为。因为即便是一方身体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伤害或家暴行为,但是如果一方本身对其身体并不构成什么伤害。而只要存在着一定的暴力行为,那么就应该会构成家庭暴力。
5、家暴与暴力之间是有区别的。
暴力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是有法律后果的,因为它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而家暴行为往往是从身体方面实施的,而且一般以伤害、残害、殴打等暴力行为作为主要形式。而暴力往往是以暴力的方式进行的。这也就解释了家暴与暴力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所以,虽然家暴可能表现为身体上的暴力行为,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更多取决于当事人精神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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