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咱们都走向了国际化,当然,咱们不仅会外出旅游,不仅会出国定居,不仅会出国留学,同时,咱们在找结婚对象的时候也开放了,不会仅仅局限于自己国家的人,只要看对眼,只要感觉好,即便是外国人都是可以结婚的,当然,外国人可以,咱们台湾人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在具体的办理过程中,会有些不一样的地方。那么两岸结婚流程,一方是台湾人一方是大陆人要如何登记结婚?
台湾配偶去中国(大陆)登记结婚前应先办理以下文件:
2、与结婚对象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公证书(台湾法院开出)
注意事项:
1、办理以上文件需要提供文件资料:
台湾配偶与父母之户籍藤本(之后很多地方用到,可以多申请了几分,3个月有效)
身份证正本
印章
中国(大陆)结婚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台湾配偶若曾离婚,应先向户政事务所申领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判决确定证明书;若是丧偶,则申领除户藤本;
2、公证人会主动将公证书副本寄交海基会,由海基会寄到宣誓人指定之中国(大陆)省、市、自治区司法局的公证员协会,以便于核对公证书的真伪。因此,台湾宣誓人到中国(大陆)办理结婚登记前,可先向结婚之中国(大陆)省、市、自治区司法局的公证员协会查询是否已经收到海基会寄送的公证书副本(通常约1个月);
3、依中国(大陆)大部分地区规定,公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有些地方可能只有3个月)。
两岸结婚流程,一方是台湾人一方是大陆人要如何登记结婚?上述我们从办理所需的文件做了详细的介绍,相信大家看完之后也可以事半功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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