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是指在职的妇女怀孕了前后的假期待遇,在这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薪,不得辞退该员工,并且产假期间的薪酬要照常发放,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广东省产假多少天2020新规定以及广东产假178天何时实施。
一、广东省产假多少天2020新规定
顺产158天;剖腹产或者难产可再延长。
深圳产假较新规定(2020年):基本产假98天+广东省奖励假30天+深圳市增加的产假30天=158天。
2020年12月30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同步施行。
2020年2月22日,市卫计委发布了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的通告。深圳的妈妈生育二孩或将有长达158天的产假,比广东省其他地区多30天产假。目前,该《条例》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2月29日之前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向市卫计委反馈意见。
深圳女方产假增加30天《条例》第四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如果遇到剖腹产等难产情况产假可再延长。
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生育津贴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
二、广东产假178天何时实施
目前,深圳妈妈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2、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深圳妈妈休产假的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以上就是广东省产假多少天2020新规定以及广东产假178天何时实施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哦,清楚有多少天的话就可以提早准备啦!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