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已经开始实施了,其中的婚姻法备受大家瞩目,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房产,看看民法典关于离婚婚前房产到底有什么样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房产
1. 一方赠与另一方财产,只要实物没有交付或房产没有过户,离婚时可以撤销赠与,不予分割。
2.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3.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双方按照出资比例共同共有,离婚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割。
4.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6. 夫妻结婚后,其中一人通过自己的收入全款买了房,而且只写个人的名字,这套房还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7. 夫妻一方在婚后通过遗嘱继承的房产,其中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归指定个人所有,这套房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没有明示,那就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做共同财产分割。
二、民法典关于离婚婚前房产
1. 最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在婚后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就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
2. 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出首付款人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则上归登记人,给另一方金钱补偿。
3. 婚前父母帮忙买房,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有单方面父母出资购买,给儿子或者女儿买房,则属婚前个人财产,若明确是给俩人的除外。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房产、民法典关于离婚婚前房产的介绍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了解清楚呢?要离婚的夫妻一定要注意一下离婚房产是怎么样分割的,这样才能把容易引起纠纷的地方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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