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婚俗中避免不了需要提及到的东西,给女方准备嫁妆是从古至今都有的习俗,那么在古代女方结婚后,嫁妆归属权是谁的呢?婚礼纪小编通过查阅资料,发现在古代不同朝代对于女子嫁妆的归属界定是不一样的,接下来一起看看更详细的内容吧。
一、古代嫁妆归属权是谁的
嫁妆指的是女子出嫁时从娘家带过去的东西,在古代算是女方的私人物品,又称为“陪嫁”。中国古代经历了不同的朝代更迭,不同朝代对于嫁妆归属的认定也是不一样的。
1、唐宋时期:嫁妆属于女性个人私产,女性对于嫁妆拥有支配权
对于婚后嫁妆的所有权,《唐律》对奁产是否能够独立于家庭财产同样做出了规定:“诸应分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妻虽亡没,所有资财及奴婢,妻家并不得追理。”
即妻子从娘家获得的财产是可以独立支配的,并且延续了汉代“弃妻,畀之其财”的规定,女性可以在婚姻关系结束后带走嫁妆。
2、明朝时期:女性的嫁妆需要听公爹的支配
在明代,女性对于嫁妆的支配权几乎为零,嫁妆支配权基本是在公爹夫家的手上。
《霍渭厓家训》:凡娶妇有奁田,以三分之一,听奁其女,以三分之二归祠堂。
3、清朝时期:女性在夫家嫁妆具有一定独立性
女性在夫家嫁妆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不会出现夫家支配嫁妆的情况,并且娘家对嫁妆有一定的支配权。
1.2婚礼跟拍沐晨摄影工作室 查看详情二、现代嫁妆的归属认定
嫁妆的归属一般是以结婚登记时间来判定的。
1、嫁妆是结婚登记前陪送的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一方婚前得到赠与的财产也是个人财产。如果女方父母陪送嫁妆是在婚姻登记前,那么嫁妆应该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不能分割,女方可以要回。
2、嫁妆是结婚登记后陪送的
嫁妆是女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定性为赠与行为。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结婚登记后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妆,若事先父母指明嫁妆只是赠送给女方,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父母陪送的嫁妆则默认为对夫妻两人的赠与,该赠与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生活中,结婚时一般都不会事先约定嫁妆的归属,因此登记后才开始赠送的嫁妆,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共同分割。
3、嫁妆是房产的,特殊处理
嫁妆是房产的,需要特别说明。婚前就已经登记在女方名下的,理所当然的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转移产权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视为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嫁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
若房产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古代女子对于嫁妆的支配权还是很小的,现代女性嫁妆的归属则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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