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谈了一年,年底把婚结了吧?”
“结婚可以,但是房产证上得加我的名字。”女友的语气不是询问,是陈述。
“房子是我爸妈养老钱买的,加了怎么跟他们交代?”
“那我嫁给你,也不是白嫁啊,至少要有一点保障,不然人老珠黄了,生了孩子了,你一出轨,我就要净身出户,图什么?”女友嘟囔着嘴说。
“你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可见不是一心想跟我白头到老,留有一手?”男友有点生气。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反正房子得加我名,不然我不会和你结婚的。”女友试图解释。
“看来你就一个目的,跟你交往了那么久,没想到你是这么现实又物质的女人,既然这样,我们分手吧!”
“分手就分手,一个房本上不加我名字的男人,也犯不着托付终身。”
这个问题非黑即白,没有中间地带。但主要看,房子是男方全部出资首付,还是男方父母出资首付,如果男人一个人首付,加女方姓名无可厚非,如果父母出资可商议让女方加点首付,或者用其他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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