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时候不仅要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还要带上相应的证件。那么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可以自带登记照片吗?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吧!
1、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在我国是很重要的身份证明,也是结婚登记时必备的证件。在登记结婚的时候新人双方都要带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且保证其真实有效。若已经过期或者遗失,则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补办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
户口本也是登记结婚时的必备证件,结婚登记的双方都需要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如果户口本出现遗失、损坏、集体户口等特殊情况,也需要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结婚登记照
4、三张结婚登记照
结婚登记照可以自带,也可以去民政局现场进行拍摄。结婚登记照要准备三张,两张使用在结婚证上,一张予民政局留底。
结婚登记照是张贴在结婚证上的,要求为大二寸的近期半身合照,不能为合成照、、艺术照、剧照等照片。并且为了拍摄更好看,要慎重选择拍摄的场地、服装、妆容、发型、姿势等。
5、再婚当事人特殊证明
再婚的当事人除了上述的证件以外,还要带上离婚证、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证明单身的材料。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特殊证明
对于因私出境人员而言,除了1-4的证件之外,还要带上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证明在国外的婚姻状况。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特殊证明
对于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而言,国外的婚姻状况也是很重要的,因此除了带1-4的证件之外,还需持有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如无则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以上就是结婚登记时所需要带的证件,而结婚登记照为了好看也可以在外面的照相馆拍摄后自带照片登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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