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节日前后,是青年朋友集中结婚的好日子,谈到婚礼,就都绕不过闹婚礼。闹婚礼,是指在婚礼这个特殊的场合上,亲戚朋友和同事邻居闹洞房、闹公婆、闹伴娘 等的娱乐节目,图的就是一个喜庆和热闹。在广大的农村和城镇,这和谋求广大的结婚场面一样,仍被人看作是“有人缘”和“长脸面”的大事。但这种“三日无大小”的嬉笑逗乐,导致婚礼闹的级别和外延都有所放大,已从原先温馨的祝福、满意的笑容发展到刻意地给新人衣物装扮和在身上画物写字,更有甚者,大闹婚礼时则充斥着赤裸的房事着重和渲染,自觉或不自觉的,将新人、公婆和伴娘等置于挑逗和猥琐的尴尬境地。
一是出格离谱的婚礼闹,尽管带有“喜庆”、“热闹”的本意,但在闹的形式和外露上,总是花样翻新,往往不顾及新娘、伴娘的愿望和人、儿童观瞻的感受,很有强迫肆虐的故意,有损害当事人合法愿望的嫌疑。
如广州一伴娘将“多次袭胸”的伴郎 告上法庭,梅州市人民法院最近审判的婚礼强奸醉酒伴娘案等等,都让人觉得这种不文明的婚礼闹,很是有违新人及其家庭的美好初衷,太过出格和离谱;所以闹婚礼千万要注意要注意分寸!
二是“婚礼闹”的恶作剧 ,常常伴有随意或故意地折磨人、摧残人事件,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这种损害不仅破坏了新人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关系,而且直接侵害了新人的身心健康,有违新人在婚姻关系中基本的心理需求。
三是《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维系一种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而出格的婚礼闹,往往是在有违新人感受的情况下对其中一员或双方进行众目睽睽之下的挑逗和屈辱,使其应有的独立人格和地位,以及精神和心灵上所应享有的快乐慰藉遭受一定的损害。
尽管不合时宜的婚礼闹违背了上述原则,但对于婚礼上到底闹还是不闹,相信在短时期 内还难有定论,因为除去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约定外,很大程度上,就如同春节的鞭炮 一样,还有着极为广泛的习俗约定和情感需求,让人难以彻底割舍。但只要我们注重对婚礼的文明礼貌宣传,注重对婚礼闹的级别和外延制约,让大家喜庆中不失理智,热闹中不失规范,相信会更能让新人感知到时代的变化和我们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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