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家族的人结亲。男女一般二十岁左右结婚,早婚现象较少。纳西族青年男女由于恋爱自由,因此,婚前大多数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因此今天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关于纳西族婚俗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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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西族青年男女由于恋爱自由,因此,婚前大多数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但是根据传统婚姻,得由父母来包办,而父母又讲究门当户对等,因此,不征求子女意见,不让有情人成眷属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现象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特别突出,因此,父母不同意结婚的恋人往往采取逃婚和徇情的方式表示反抗。
有的相约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隐姓埋名,安家落户,待若干年后再返回原籍;有的干脆就永远定居在外,不回原籍;有的反抗方式更为惨烈,即双双殉情。殉情的方式有跳水、滚山崖、自焚、自缢、服毒等。他们相信,人世间不能成婚,只有死后到"玉龙第三国"永远相守,才能有美满幸福的生活,这种情况,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还时有发生。随着历史的变迁和人们观念的改变,现在,纳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办的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变,逃婚和殉情已成了令人喟叹的历史。
聚居在丽江地区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的摩梭人,其婚恋习俗带有明显的母系制特点。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后,各居母家,分别属于两个家庭,终身如此。这种婚姻关系在当地称为走婚,又被称为阿厦(摩梭语,意为伴侣)婚姻。通常是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住宿,次日黎明时返回自己的母家,与母家的家庭成员一起生产和生活。所生子女由女方家抚养,在传统习惯上男子没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和责任。这种婚姻关系结合自愿,解除自由,维持时间的长短视男女双方的感情而定,有的几个月,有的数年或几十年,有的一辈子都保持。
这种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虽不在同一家庭,但都是建立在爱情生活基础上的。这种婚姻没有法律的保障,完全靠感情和传统的道德观念去维护。只要男女双方不愿再做阿夏,不需办任何手续就可以解除这种婚姻关系。双方分手后,男女双方都可以去结交新的阿夏,任何人都不会去干涉和提出异议。
丽江泸沽湖边的纳西族的一支: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语,意为亲密的情侣。“阿夏”婚有两种形式,即阿夏异居婚与阿夏同居婚。阿夏异居婚也叫“走婚”,其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建立阿夏关系的男女双方,各自住在自己的母亲家生产生活,只是男方暮来晨往,仅在女方家过夜。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抚养,其生父与子女不在一个家庭生活,男子与女方在生产、生活、财产上没有必然联系,男子无法定的抚养子女的义务,但生父可与子女经常往来。男女双方一生可以结交多个阿夏,但不可同时结交两个,只有跟一个终止了阿夏关系后,才能结交另一个。
阿夏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阿夏关系保持的时间因人而异,一般年轻时不大稳定,中年以后日趋固定,甚至保持终身,但无论保持多久,男女双方都各居母家。任何一方不愿再保持关系,或女方闭门不纳,或男方不再登门,阿夏关系即可解除。另一种阿夏同居婚特点是男女双方各居一家,或是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共同生产生活,养育子女。
这种婚姻同样以情为主,自愿结合,离散自由,双方一旦终止关系,各自回自己原来的家,其家庭成员都会欢迎她(他)回来,子女问题也由双方协商解决,不会引起双方的冲突。另外,摩梭人地区也有部分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但有不少摩梭人实行的是“阿夏”婚,绝大多数家庭为母系大家庭。家庭成员的血统完全以母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这种家庭的特点是家庭中男不娶妻、女不出嫁,无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关系,家庭权力分工形式为舅掌礼仪母掌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极少分家现象。家庭人口一般在20人左右。
女儿国里的走婚奇俗
摩梭人在进行田间劳作、上山放牧、赶集过节时,都是男女结交阿注的好机会。比如:秋天打场时,男女各自站成一排,挥动连枷打稻谷,而且合着连枷的节拍唱歌。这时,男子也为自己物色意中人,如果他看中了哪个女子,就会放下连枷,突然跑上前去抢走女子的毛巾、头帕或者腰带。如果女的不要回自己的东西,就说明他们两个可以结交阿注了。
男女结交阿注时,通常要经过双方私下或托人交换礼物来确定关系。有时双方交换随身的首饰;有时女子给男子赠送自己亲手做的鞋垫或腰带,男子则回赠她一条围巾或首饰。还有一部分男女互换礼物的方式会很庄重,男子通常请一位自己信赖的人,带上新衣服、裙子、茶叶等礼物到女方家互换礼物。送礼的人到了女方家后,向女方的母亲说明自己的来意。母亲征求女儿的意见后,才能做出收不收礼的决定。男女一旦交换了礼物,就成了阿注情侣。晚上,男子就可以到女方家走婚了。
起初,男子在走婚时还得避人耳目,要按照事先约定的暗号,去女家敲门或往房上扔东西。这时家里的大人和其他姐妹都不会干涉这件事,有的还主动回避。约会的女子则会下楼开门,接待自己的阿注。第二天天亮之前,男子就要匆匆离去,返回自己家。两个人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感情已比较深厚。此时若女方家人表示欢迎男子,他们就可以公开彼此的阿注关系。这时,按照当地风俗,男子要给女阿注赠送上衣、头帕、鞋等东西,还要给女子的母亲和舅舅送一些盐巴、茶叶作为见面礼。送过礼之后,男子可以公开到女方家,有的甚至带着生活用品住到女阿注的房间。但是,依照当地的习惯,男子还必须在早上离开,回到自己母亲家里劳动和生活。
在摩梭人中,也有不少男子在开始的时候就公开走婚。这些男子在首次去女阿注家时,必须带上自己信赖的一个朋友,随身携带着给女阿注的衣裙和一些茶、糖等礼品。男子到女方家后,女方家人要盛情款待,把男阿注带来茶和糖的一部分拿出来祭祀自己的祖先,一部分送给村里人,并且向亲族宣布自己家的女儿有了男阿注。当天晚上,男子在女方母亲或姐妹的带领下,来到女阿注的卧室。女阿注在自己的房里用酒招待男阿注。男阿注在走访之初,需要回避女方家的兄长、舅舅等男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结交阿注的事情完全公开后,双方家庭就成了亲家,男子也就不再回避女方家的男子了。每逢节日的时候,两家人还要相互送礼拜访,遇到其他什么事则互相帮忙,如果对方家里死了人,亲家还必须去奔丧。如果男阿注要出远门,女方家里还要在篾制礼品盒内装一些鸡蛋、香肠、猪膘肉等,送到男阿注家里去。
男女经过走婚生了小孩的第二天,女方家人就要为孩子取名,然后带上向神灵和祖先供奉的食物和甜酒等,到男阿注家道喜。这时候,男方家的女家长就派一个女子带着丰盛的食物去看女阿注。孩子满月的时候,男方家要杀猪宰羊,准备好酒席,到女方家举行隆重的满月酒仪式,招待女方村里的父老乡亲。阿注走婚所生的孩子,全部都随母亲住在一起,并且随母姓,由家庭中的母亲、舅舅或姨母共同抚养。因为男阿注不是女阿注家的成员,所以他没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在生产劳动和经济方面要给予一些照顾,还要经常看望和帮助孩子。
男女之间维持阿注关系的时间长短不一,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甚至十几年,他们一般是合则聚,相互不合就解散关系。由于男女阿注都住在自己家,男女阿注之间,在经济上互不依赖,在关系上谁也不属于谁,这使阿注之间的关系变得很不稳定。而且在地域上,男女阿注的距离越远,关系就越不稳定,所以大多阿注走婚都在邻近的村子间进行。
在男女阿注中,有从一而终者,但是大多都结交过几个或者多个阿注。男女在青壮年时期,都拥有一个稳定的阿注,同时又拥有几个临时阿注。一些美貌的女子,有十几个乃至上百个男阿注,她们还以此作为炫耀自己的资本。女子的母亲和兄弟姐妹也以此为荣,因为他们可以从走婚的阿注那里得到新衣服、盐巴、茶叶和钱财等礼品,而且在农忙的时节,还能多一些帮忙的劳力。男女阿注到了中年时,通常会找一个公开而长期固定的阿注,过比较稳定的生活。
阿注双方结交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品性不好,或者两人之间的感情破裂,他们就可以解除阿注关系。因为不需办理手续、不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的归属等问题,所以解除阿注关系时很自由,双方也不会引起争执和纠纷。男方不想维持阿注关系了,就请人捎个口信通知对方,两人开始终止阿注关系;有的只说一声自己不来就可以了;有的则不再到女家走婚,或把行李带走,他们的关系也就自然解除。女方不愿维持彼此的阿注关系,就直接告诉男方不要再来了,或者在男阿注来了之后,拒绝与他同房,也可故意躲到别人家里,男方就不会再走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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