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离婚案件往往是因为另一半有婚外情而引起的,婚外情已经成为婚姻的第一杀手,然而在司法判决中很多是因婚外情而离婚的,其主要原因在于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外情的认定较为严谨,而婚外情的举证却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形成有效合法的证据链条,无法证明婚外情的事实。那么作为当事人应该如何取证呢?下面就为大家简单谈一谈。
1、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发生婚外情的一方为避人耳目,通常都比较谨慎小心,因此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注意收集双方来往的通信记录,包括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等,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
以上每种证据单独出现其证明力有限,而如果同时具有以上几种证据,并且不存在合法性瑕疵,对方又不能提交相反证据,能够在诉讼中针对婚外情组成证据链条,形成证据优势,婚外情的认定是有可能实现的。
2、录像拍照要掌握技巧
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可以说是最具说服力的,然而一些当事人通过在家偷偷安装摄像头或是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录制,这样即使取得证据也可能因侵犯隐私权而不被法庭采信,甚至反而有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而言如果是在自己家里现场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这样既不侵犯他人隐私,同时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另外在一些公共场所,比如公园、电影院等进行拍照取证,一般不会侵犯隐私。
3、获得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材料
这类证据包括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等,这种证据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法律规定作为诉讼的证据的基本原则是符合“三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本身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有些当事人发现另一半出轨以后可能特别气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而不注意自己的方式方法,往往得不偿失。因此在此提醒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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