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轨房子怎么分配 | 老公出轨给小三买房子离婚怎么分配?老公出轨房子婚前购买离婚怎么分配?老公出轨离婚房子归谁?专家详细案例分析
老公出轨,婚姻最终走上了法庭上见的地步。
房子,成了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婚姻没有了,总要有个栖身之处。
一.老公出轨房子如何处理,老公出轨房子怎么分配
而如何证明老公出轨,法律上是有原则的:
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么法院不会采信。
2.通常证明外遇的证据有很多,但是和我们平时理解的并不一样,可能你亲眼看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因此单凭口头说说并不能证明有外遇,除非对方在法院上亲口认可,或者给你写过保证不出轨的保证书。
3.下面一些证据可以证明外遇,但是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采用。
1、男女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一点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证据不算。
2、一方写下的出轨保证书,认错书,悔过书。
3、聊天记录,开房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等。
了解到这些,那么老公出轨,房子如何分配,关于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我们来一一解答:
案例一:
我家是上海的,前段时间我发现老公出轨了,有证据在手想离婚,但是房子是婚前买的,我该怎么办?
爱倾听解答:
《婚姻法》对有过错一方导致离婚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上海市的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城市,也很少超过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二.老公出轨被发现,离婚房产怎么分
案例二:
整整8年的感情,女儿也两岁了,结果因为一个女人他出轨了!实在没想到这么多年的感情居然说出轨就出轨了,一想起他发给那个贱人的那些露骨的信息,恶心的照片,我整个人都抑制不住的颤抖。摆在我面前的只有离婚,我无法忍受一个脏了的男人做我女儿的父亲,请问老师,出轨是发生在婚姻期间,离婚后房子应该怎么分割?房子使我们一起付的首付,一起贷款的。能不能让他净身出户!
爱倾听导师解答:
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这里所说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男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损害赔偿。
三.老公出轨提出离婚,房子是共同名下,怎么分配
案例三:
你好,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价总共是72万,首付45万,其余按揭。房屋登记的时候是双方的名字,产权各占50%。请问现在因为老公出轨我们离婚了,房子怎么分配?
爱倾听律师解答:
每人一半。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四.老公出轨,婚前共同买的房子,房产证就写了一方的名字
案例四:
2005年6月,王女士与赵先生婚前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双方各出资了30万,房产登记在了赵先生名下,婚后因夫妻感情破裂,老公出轨,双方对该套房产的分配问题产生了争议,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赵先生认为此房产是婚前购买取得的,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是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与王女士分割,最多将王女士出资的30万元归还。王女士则认为,当时是以结婚目的共同出资买房,怎么就说明自己放弃产权了呢?
爱倾听律师分析:
该房产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以赵先生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婚前取得了房产证。判断双方出资、以一方的名义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双方出资时是否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是双方为购买结婚用的新房而共同出资等情形时,一般来说,法院大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婚前购置的房产的归属的。当然在产权人不承认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的情况下,其配偶对此负有举证的责任。
该房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五.2018年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解决了部分不良的现状,也增加了不少难题。不少朋友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并不是很清楚,经常会问: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现在就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新规定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感情问题是道德问题,但是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
我们都渴望白头到老的爱情,但是如果婚姻真的无法存续,及时止损,抽离一段错误的关系,在法律的保护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的开始新的人生。
在婚姻中,有任何情感和法律问题都可以向我们咨询,我们会为你专业解答,帮你早日走出婚姻泥淖,迎接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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