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最容易发生纷争的就是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的问题了,如果两个人是协议离婚,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意见一致的话,那就根据协议“各取所需”即可,但其实现实中更多的是在离婚时为了财产分割而闹出不少纠纷的情况。
那么,在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这一部分的财产,两个人在离婚时是有权利各自分走一半的,包括: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6. 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二、婚姻中的个人财产
婚姻中的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单独占有的,即使涉及到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这一部分的财产也不会被纳入分割的部分。
1. 一方的婚前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结婚时的财产如果不做好规划,则都有可能变成婚姻共同财产,一旦不幸发生离婚,损失都是惨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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