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热点莫过于讨论我国的修改民法典了,这里面多少也涉及到我们婚姻相关的规定,那么我们先来看看我国的结婚年龄规定吧。
一、我国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
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
所以,尽管法律赋予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二、关于我国讨论修改婚姻法年龄的几个理由
1、婚龄过高
尤其是在农村因为婚龄过高,和九年义务制教育毕业年龄(大致为15岁)衔接不协调以及同实际的生产生活(如外出务工最低年龄是16岁)有脱节现象,导致农村地区和一些城镇,到今天为止仍然存在众多因为年龄未达,而无法登记,继而造成同居、非婚子女、重婚现象。很多年轻的伴侣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便自然会滋生社会问题。
2、男女婚龄设定的不一致
有学者同样认为,出于对宪法男女平等和保障人权原则的执行,婚姻法作为下位法,对婚龄设定超过了"合理且必要"的限度。出于平等考量,可以将男性婚龄下降同女性一样。
3、参考其它国家婚龄规定
各国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有所不同:丹麦、波兰、美国一些州规定为男二十一岁,女十八岁;瑞士、越南规定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德国、俄罗斯、新加坡规定男女均为十八岁;日本、罗马尼亚、巴基斯坦规定为男十八岁,女十六岁;菲律宾规定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
这也是有选择性的罗列了各种情况,我们如果以成年为中界,则可以界定婚龄早与婚龄晚了。
其实无论关于我们结婚年龄的修改意见和理由如何,我们本身最应该关心的还是那个值得与你步入婚姻殿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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